七天无理由退货,能否退的各自安心
Joe 于 2014-02-14 18:53:16 发布至 行业资讯 累计 1338 次阅读
2月13日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发布公告称,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已经由国家工商总局审议通过,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。根据办法说明,对于大部分网络交易商品,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7日内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。
其实7天无理由退货在淘宝天猫这些网络交易平台早已成了基本规定,但是商家与消费者之间还是争议不断,首先有部分商品不在无理由退货之列,这些商品在出售的时候规定一经售出,概不退货,而在办法中也指出“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已退货的商品,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”,那么可以看出7天无理由退货是有范围限制的。
有卖家担心买家因此而恶意退货,但是要注意的是即使退货买家还是要支付邮费的,一般情况下若是商品质量说的过去的话,是很少有人再去付邮费退货,若是真有些无良买家,那也只该如此了,做什么事情都是要承担和面对风险的,身正不怕影子的歪,用心卖良心商品,要知道大多数消费者都是善良的。
另外,若是退货增多,并不是只有卖家受影响,消费者还是会间接受到影响的,因为退出的商品可能会卖给另一个买家,二手甚至多手商品也就可能因此出现,甚者会陷入一种恶性循环。
同时网络上的纠纷也不容易处理,相对来说网络第三方维权处理纠纷的机构较少并且不够完善,而且流程也比较繁琐,办法的出发点是好的,能够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环境的规范管理,同时增强对消费者的权益保障,但是真正的交易仅仅靠这一道公文还是远远不够的,双方要有各自的道德底线,毕竟公道自在人心。